摘要: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切实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9月29日,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;养...
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切实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9月29日,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;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;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;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%调整为20%;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%调整为30%;取消两次公积金贷款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。
(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)